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保藏单位 应当就本单位保藏人类遗传资源情况向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开展国 际合作科学研究,合作双方应当在国际合作活动结束后 6 个月内共同向国务院科学技术 行政部门提交合作研究情况报告。现将报告填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报告材料。 2.遗传办收到申请单位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报告材料后,核对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在 申报系统中向申请人反馈。 3.单位审核盖章后向遗传办递交纸质材料 1 份。
二、提交时间 各保藏单位于通知发布后 1 个月内提交 2019 年年度报告,以后于每年 1 月 31 日 前提交上年度报告;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相关单位应在国际合作活动结束后 6 个月 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三、联系方式 申请人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咨询,咨询电话:010-88225151,电子邮箱 ycb@cncbd.org.cn。窗口恢复正常服务后,可进行现场咨询。
四、材料接收 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接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4 号楼1 层,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邮编:100039。 特此通知。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