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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7-12-14 浏览: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均可申报。学术著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2.每位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篇论文或一部著作,请选择最能显示申报人学术思想和水平的代表作进行申报。


3.学术成果的第一申报人应当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类成果的第一申报人须是主要编著者。成果填写所有申报人时,必须遵照原文或原著,不得随意填加或更改排序。


4.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论文、著作不能再次申报;同一篇论文或同一部著作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申报。


5.学术成果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流程


申报推荐工作通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进行。


1.申报人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向科教科提出报奖申请,科教科汇总后向学术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申请报奖账号。


2.申报人获得网上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后,于2018年1月9日前按相关要求进行学术成果信息的填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网上推荐。


4.评委会办公室对单位推荐的学术成果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申报材料,于2018年1月11日前上交科教科。


四、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除原著外)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


2.学术论文提供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学术著作提供需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学术论文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包括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可在网上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首页“下载中心”获取。


2、所有申报材料不再返还(包括原著),请自行留档。



科教科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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