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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肿瘤医院制氧系统全保(部分设备及全部耗材) 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8-03-06 浏览:

吉林省肿瘤医院物资采购供应中心,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精良的产品、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WZCG-ZBFW201803-002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吉林省肿瘤医院制氧系统全保(部分设备及全部耗材),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三、招标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对所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维修队伍、具有相关维修资格及资质证书;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参与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参与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0、参与人需持有本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1、具有合法透明的供货渠道,参与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四、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1、2018年3月6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至2018年3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截止。


2、参与人可于即日起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地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递交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研究所四楼415室。


五、递交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13:30开标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六、开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13:3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研究所四楼办公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招标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八、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事项,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1018号


电 话:0431-85872659


联系人:王瑜


电子邮箱:877243693@qq.com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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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设备明细:

吉林省肿瘤医院制氧系统全保(部分设备及全部耗材)招标公告.jpg


附件二: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的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具有对所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维修队伍、具有相关维修资格及资质证书;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格审查合格后登记确认方可参加投标,详细评审结果以最终综合评审结果为准。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制氧系统全保(部分设备及全保耗材)分项价格列表,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单独密封,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投标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公司资质;(5)专业维修人员上岗证;(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7)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8)近三年同类产品维护保养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9)服务承诺方案(其中包括制氧主机、测氧仪、空气恒温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氧气质量过滤器和综合控制系统中内置易损件及耗材的更换;并保证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不影响以上设备的原有质量、形态和功能,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损失由维保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事宜);以上所有材料不可有漏项,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2.4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可邮寄、可直接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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