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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肿瘤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5-02-25 浏览:36276 次

为有效强化对外部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正常的医疗及教学秩序,促使进修生管理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特订立如下规定:

一、外来进修人员的审批、接收、安排以及管理等各项事宜,统一由科教科、护理部以及医疗联盟办公室进行统筹规划。任何科室及个人皆无权私自接纳、安排未履行进修手续的人员前来进修。

二、有意向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可于我院官方网站下载《吉林省肿瘤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科教科进行备案,同时留存联系方式。医疗联盟成员单位的进修人员需同步与我院医疗联盟办公室取得联系,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予以执行。

三、科教科对申请人员的资质展开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随后通知拟进修人员来院办理进修手续。

四、接到科教科通知的进修人员,需携带《吉林省肿瘤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吉林省肿瘤专科医疗联盟进修人员申请表》(仅医疗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本人执业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科教科进行现场复审与登记。

五、进修及住宿等费用依照财务科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获得医疗联盟办公室签章同意的进修人员,其费用遵照医疗联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六、进修科室的主任与护士长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挑选经验丰富的人员对进修生进行指导。带教人员需依据进修生的需求以及自身专业情况拟定带教计划,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予以实施。

七、外来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务必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佩戴由科教科统一发放的胸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所在科室主任与护士长的领导,积极参与科室和院内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和科室,亦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时间。

八、外来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医院不赋予其处方权,不得为患者出具转诊、病休、保险理赔、计划生育、救助申请以及司法鉴定等病情证明。

九、进修期间,若因医疗作风恶劣、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引发投诉,乃至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或者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以上空岗;又或者业务水平差,无法完成学习要求、不能胜任现职工作,以及道德品行欠佳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经科教科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后,除不予发放进修证书之外,还将把本人材料一并送交原单位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十、外来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三天以内者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且至少提前一天由带教人员及所在科室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的须经科教科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一周。进修期间累计请假时长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六分之一。

十一、外来进修人员在进修完成后,需认真填写进修自我鉴定,所在科室进行严格考核与鉴定,经科教科审核后,办理离院手续。

十二、外来进修生的食宿遵循自愿原则,费用自行承担。由科教科出具《住宿通知单》《饭卡通知单》,进修生可前往科教科办理住宿、至营养科办理就餐登记。

十三、进修时长满 3 个月及以上者,经科教科审核后,自进修结束当天起算 5 个工作日内发放《进修生结业证书》。


科教科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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