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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支持“安乐死”引发热议 吉林省肿瘤医院院长程颖:何时实施很难界定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7-03-16 浏览:

近日,79岁的著名台湾言情小说女作家琼瑶发表了一篇给儿子和儿媳的公开信,她在信中“预约与人世的告别”,表明自己支持“安乐死”,并向亲人叮嘱最后的“急救措施”全部不需要。几日来此消息引发了极大热议。


79岁琼瑶发表公开信支持“安乐死”引热议


琼瑶于3月12日发表了这篇公开信,她在信中表示支持“安乐死”,还特别发出五点声明叮咛儿子,表示无论生什么重病,她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不插管、绝对不插“鼻胃管”,“如果失去吞咽能力,等于失去吃的快乐,我不要那样活着!”并称“急救措施,气切、电击……这些,全部不要!”


是痛苦地活着,还是安乐地死去?这是一道两难的选择题,在中国已经被争论了很多年。“安乐死”的问题也是涉及到了法律、医学、伦理、道德等多个领域。吉网、吉刻APP记者也就此采访我省医学、社会学及法律的专家,下面就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医学专家观点:

“安乐死”何时实施很难界定


癌症常常被人们看成是离死亡最近的疾病。作为一名肿瘤方面的权威专家,吉林省肿瘤医院院长程颖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癌症患者离世的最后时刻。


据程颖院长介绍,在癌症患者病重需要抢救的时候,往往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患者突然发病需要紧急抢救,一旦抢救过来患者还能持续较长的一段有质量的生命。“这种情况医生肯定会不遗余力地抢救的。”另一种则是患者的脏器都已经衰竭,抢救后对患者的生命也没有太大的价值。“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会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想法。”


据她介绍,那些已经没有抢救价值的癌症晚期患者,有一半在清醒的时候表示希望能够安祥地死去,但他们的家属很难接受放弃抢救。


而有患者放弃抢救时,医院是需要家属在“放弃抢救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往往家属之间的态度也是不一致的,因此在这方面医院也是很谨慎的。”


程颖院长表示,“放弃抢救”尚且如此,实施“安乐死”所面对的问题则更多。


即便有患者立了遗嘱想要“安乐死”,但“安乐死”究竟该在什么时间实施,这个很难界定。“一个医生是无法确定一个患者是否有抢救价值,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共同来判定。


实际上,很多时候是患者家属过不去这一关,“现在医生治病不仅要给患者治病,同时也要给家属治‘心病’,没有对亲人的生命做最后的争取,往往会让家属有更多的负罪感,这样反而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社会学家:

中国人的生死观会让“安乐死”难实施


“‘安乐死’的问题涉及到中国人对待生死的基本态度。”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表示,中国人对生死的认识是和有宗教文化的国家是完全不同的。“许多国家的人对待死亡是视死如生,而我们则认为死亡就是永远告别的过程。惧怕死亡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很强的基础。“中国人死后的送别仪式搞得那么隆重,也是跟这种认识有关。”


是长期痛苦地活着还是健康地快速死?中国有句古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反映出大多数中国人的选择。他认为,如果这些观念不改变,那么“安乐死”就会很难实施,也会有很多风险。


另外,中国人做决策的时候,不仅仅从家庭本身去衡量,而很看注社会的看法,社会的看法往往左右一个人的决策。“许多人会担心对亲人实施‘安乐死’会遭到社会的谴责,这种文化短期得不到改变,‘安乐死’在中国便很难实施。”付诚说。


法律专家:

“安乐死”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非常大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本着尊重患者本人意愿的原则,她是支持安乐死的,她认为,安乐死实际上是一个人对他自己健康权的处分权。


但如果患者本人没有了主观意识或判断能力,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来决定实施“安乐死”,这样的做法她不支持。


同时她也表示“安乐死”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非常大,“安乐死”的适用情况该怎么界定,这个比较难。弄不好的话,就可能会造成一些“故意杀人”的行为。


另外,安乐死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这也是个问题。她表示,肯定不应该是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去实施的。


相关链接——

人大代表多年建议“安乐死合法化”

 

根据媒体的报道,就在几天前,3月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浙江代表团驻地第三组会场,十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一份名为《关于推进中国安乐死合法化的建议》的议案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议案起草人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院长瞿佳。

  

瞿佳曾做过的一项调查。这项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普通公众赞成安乐死;同时,75%以上普通公众支持安乐死合法化,而医务人员对安乐死以及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支持率超过95%。“这说明推行安乐死已具有一定社会基础。”瞿佳认为,安乐死是一种优化的死亡状态,其本质是保证生命的质量而不是决定人的生与死。在安乐死合法化后,人的基础死亡权利将得到法律的保障,公众对生命权的尊重意识也会上升到新高度,社会资源可得到合理分配,最终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事实上,最早在全国人大提出安乐死议案的是严仁英和胡亚美,两人分别是中国妇产科学和儿科专业的泰斗。据了解,从1994年开始,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安乐死立法的提案。


但社会上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反对者认为,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中国尚不具备考虑“安乐死”立法的现实基础。“生杀大权”本来只有法律拥有,而“下放”到相关医疗机构,毕竟兹事体大。在严格的法律程序下尚且还有“错杀”,那么,在不断提高的医疗水平下,这个“漏洞”可能更大,甚至离“谋杀”可能仅一步之遥。


网友:支持安乐死但家人难接受,两难


这封公开信的发表引发无数网友的热议。吉网、吉刻APP记者查看了部分网站网友的评论,摘录了部分网友的留言实录:


网友“闽清单身女人”:无痛苦地离开世界,比忍耐巨大的病痛活着好得多。安乐死是人道主义。


网友“徒步者”:我也是,我要有尊严地死去。


网友“1毛+1毛”:做为孩子肯定不愿意放弃任何救治的机会。


网友“如果可以……”:我也支持安乐死,有些病在现在的医学上没办法根治,有些家庭往往被拖得……一下子回到三十年前……可有病不去医治在家人的心里又过不了那坎,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亲人离开,两难……


网友“Baclackt”:被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诅咒。同是作家的巴金先生晚年身插好几根管子躺到皮肤都完了,没日没夜的忍受病痛与治疗的折磨,仅仅因为别人希望他活着。古代,最严酷的刑法也不过是生不如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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