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跨省就医报销注意事项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8-04-03 浏览: 次
2017年7月,吉林省肿瘤院成为吉林省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试点单位,2017年8月8日迎来了首例新农合跨省报销患者,并由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完成了我院首例跨省异地报销工作,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工作的开展极大地减轻了外省患者的就医负担,是打造优质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为了方便跨省患者就医,我们将跨省报销的注意事项进行总结,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主要针对规范转诊的患者,即按参合相关规定办理新农合跨省就医转诊手续的患者。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报销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是参合患者在其省内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按规定办理跨省转诊手续,二是在外务工、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应做到基层首诊,办理跨省就医转诊手续。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请您先核对以下四点信息:
一、请您确认是否属于辽宁省、吉林省、安徽省、海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的参合农民。
二、请您确认是否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为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开展了两批跨省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批继续扩展工作。目前,共有31个省份的2000余家医疗机构可以为来自这9个省份的参合人员提供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吉林省肿瘤医院为其中之一),参合患者可以电话联系当地农合办咨询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
三、请您确认是否办理了正规的转诊手续。转诊管理流程如下:参合患者应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通过多种形式在参合地办理转诊手续。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内容。经办人员填写内容后,及时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并为患者打印生成纸质转诊凭证或电子转诊凭证。
四、请您确认是否带齐了相关材料。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转诊单。
以上为新农合跨省就医报销注意事项,开展优质服务,是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宗旨,如果您有疑问,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留言后将有专人负责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