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18-01-04 浏览: 次
各相关科室: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7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条件
1、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成果,为吉林省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2、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所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3、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4、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2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5、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其他事项
1、本年度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者应在推荐书中标明申报等级;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不能降等级获奖。
2、推荐工作结束后,奖励办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
3、《201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等相关材料及报奖要求均可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http://jlpt.jlkjt.gov.cn/cms/)网站获取。
四、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1月5日16:00前上报科教科,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2、报奖账号下发后,请尽快填写报奖材料,根据卫生厅(推荐部门)要求,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上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科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