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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人民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1-01-18 浏览:

吉林省肿瘤医院物资采购供应中心,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精良的产品、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FW202101-0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人民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编制要求:见附件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应急预案编制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磋商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1、2021年1月18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至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截止。


2、供应商可于即日起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6室。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磋商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磋商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磋商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磋商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5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仪式。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磋商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具体事项,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 话:0431-80596312


联系人:王瑜


电子邮箱:877243693@qq.com


附件一: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编制基本要求:


一、应急预案编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或最新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二、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包含内容需达到验收要求)并能协助医院通过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参与编制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应急预案编制与指导、评估的资格;


四、编制应急预案的技术服务机构有编制医院应急预案的业绩经验;


五、编制应急预案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提供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的意见,并真实有效;


六、根据备案要求,要提供电子版;应急预案编制具体要求:


一、根据备案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提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编制应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0种:


1. 火灾应急预案;


2.触电应急预案;


3.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4.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


5.燃气泄露事故应急预案;


6.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7.停车场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8.有限空间应急预案;


9.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10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应包括:锅炉房、电梯、压力容器应急预案;


六、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现场处置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4种:


1.突发事件群体伤等重大事件的抢救组织应急预案;


2.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和处置应急预案;


3.重大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4.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磋商供应商资质(包含具备应急预案编制资格的资质)。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供应商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磋商。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按附件一要求进行报价,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单独密封,再与磋商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磋商文件的编制


2.1.1磋商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磋商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磋商文件的正副本内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磋商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供应商资质;(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7)近三年同类磋商项目预案编制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8)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2.2磋商文件的签署


2.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封面载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磋商文件的密封与标识:磋商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磋商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文件将不予受理。


2.3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文件应该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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