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招标信息

吉林省肿瘤医院输液港及配套港针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1-12-09 浏览:

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吉林省肿瘤医院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或厂家以精良的产品、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HC202112-12


二、采购内容


采购货物名称:输液港及配套港针


具体要求:


(一)输液港装置要求:


1.输液港导管材质:聚氨酯类


2.管路设计:具有防反流功能或末端开口


3.输液港规格:港座大小适中,能够根据患者身体情况有多种规格及通路可供选择


4.满足耐高压注射


5.港座表面方便操作时位置确认


6.港座对核磁CT放射线无干扰


7.穿刺套件在同一包装内,规避感染风险


(二)输液港专用针要求:


1.规格:满足不同患者的多种规格


2.便于操作,选用的安全型设计


3.满足耐高压设计配合植入式给药装置使用


4.尾翼:蝶翼或圆盘状的无损伤针,针头至输液接口的管路长,以便敷料覆盖


5.符合无损伤针的设计要求


6.材质:选用不含DEHP的无损伤针


(三)预纳入医保对照信息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1.2021年12月9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至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截止。


2.投标人可于即日起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6室。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开标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开标时必须携带投标样品,开标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5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此次磋商。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事项,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话:0431-80596312


联系人:物资采购供应中心,王瑜


电子邮箱:877243693@qq.com


微信图片_20211209090323.jpg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有效的产品注册证、预纳入医保对照信息复核申请表、厂家对投标供应商授权、厂家资质、投标供应商资质。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投标人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投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需注明品名、规格型号(必须与产品注册证所注明的规格型号一致)、单价、单位、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注册证截止日期、预纳入医保对照信息复核申请表,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单独密封,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投标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资质;(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7)厂家对投标供应商授权;(8)厂家资质;(9)产品注册证(必须为有效证件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可追溯);(10)产品彩页;(11)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12)近三年同类投标产品销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13)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在线咨询

  •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冬季:
    08:00-11:30
    13:00-16:00
    夏季:
    08:00-11:30
    13:30-16:30
  • 0431-80596607
    (高新院区)
  • 0431-85873390
    (湖光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