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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肿瘤医院代理期内相关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2-02-16 浏览:

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吉林省肿瘤医院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FW202202-05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吉林省肿瘤医院代理期内相关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竣工结算。


收费依据: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2.3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时间:


1.2022年2月17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至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截止。


2.投标人可于即日起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06室。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开标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325室,开标现场投标公司需携带资质证件原件备查。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示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事项,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 话:0431-80596312


联系人:王瑜


电子邮箱:877243693@qq.com


附件一:


收费依据:《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3】9号)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收管字【2018】505号《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造价咨询部服务补充项目收费标准。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备查),其中投标供应商资质包括(1)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5)职称证书;(6)相关行业证照;(7)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投标人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投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需注明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单台全保价格、和全部设备全保价格,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价单一份即可,单独密封,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公司携带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2.1.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投标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资质(包含但不仅限于营运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企业简介);(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7)近三年同类投标项目销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8)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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