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打印机及复印机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3-05-16 浏览: 次
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吉林省肿瘤医院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FW202305-2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双院区打印机及复印机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
(2)投标人在符合投标要求及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现场报名请提前致电咨询。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一楼。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9:00,投标人送交密封的报价单及投标文件时需佩戴N95口罩。
八、磋商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开标时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资质原件备查。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此次磋商。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事项,可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 话:0431-80596309、80596312、80596308
联系人:物资采购供应中心,王璐、王瑜、于伟
附件一:
打印机及复印机维修服务挂网参数
1.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无假冒、无损坏,一经发现假一赔十。提供的维修配件符合行业规定的国家标准,符合的相关技术要求。提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随时可以进行退换货品。
2.接到报修电话,两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最迟24小时内维修完毕。需保证配件充足,如有特殊配件损坏,应在5天内维修完毕,并且保证包装符合运输和物品材料的要求。
3.为了保证医院打印机的正常使用,维修更换配件必须在现场完成,如需带回修理更换配件,必须由医院签字确认。
4.质保要求:
(1)打印机:主板、电源板、激光器、面板以上配件质保期为1年或以上,定影膜、定影下轮、定影组件、进纸/出纸轮、搓纸轮、进纸/出纸传感器、切纸器、进纸出纸器、分页器以上配件质保期为1个月或以上。
(2)复印机:理光MP2000、MP1810保45000张或一年,理光MP4000B、 MP4002保80000张或一年,以先到为主。以上所有配件人为损坏除外。
5.不需要更换配件的维修服务时不收取维修费用。
6.在配件维修详表范围外,根据医院需要,按设备不同型号沟通协商,按照市场最低价格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合同范围内。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投标供应商资质、个人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投标人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投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
(1)报价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文件的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投标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资质;(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在相关网站截图作为凭证);(7)近三年同类投标产品销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8)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