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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排烟设备清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吉林省肿瘤医院 时间:2024-03-08 浏览:

本着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吉林省肿瘤医院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前来参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编号:WZCG-CSFW202403-17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双院区排烟设备清洗服务

预算价格:100000元;

服务要求: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采购人;

8、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

(2)投标人在符合投标要求及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按下列地址递交初审材料,递交初审材料必须为有效证件,现场报名请提前致电咨询。

(3)递交地址:吉林省肿瘤医院高新院区行政楼一楼。

五、报名初审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六、报价单及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三。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9:00,投标人送交密封的报价单及投标文件。

八、磋商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开标时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资质原件备查。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此次磋商。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吉林省肿瘤医院官网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发布的有关竞争性磋商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再电话通知。

十、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事项,可电话联系。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电 话:0431-80596311、80596312、80596308

联系人:物资采购供应中心,张南一、王瑜、于伟


附件一:

一、清洗需求概述

(1)将需要清洗的厨房排风扇全部拆除,放于指定位置,并用塑料加厚薄膜、胶带将风口封住,避免烧坏电机。

(2)在油烟管道下端安装变通式下水管道,直接将清洗管道的污水接入地下污水井,避免二次污染。

(3)将油烟管道上端的顶盖拆除,便于直接作业。

(4)将高压清洗机的进水管置于含有保型除油剂的大塑料桶内,出水口(水枪头)部分改装为旋转式喷头。为避免喷头由于压力过大在管道内不稳定,将其下端悬挂重物保持平衡,然后放置在垂直油烟管道内后开动机器,这样除油溶液就可以喷洒在油烟管道内壁。压力大小可以根据清洗的需要进行调控。大约浸泡30分钟左右,在化学力的作用下,油垢自行脱落,反复冲刷多遍,再用清水冲洗。因每条管道内部中间有隔断,故每条管道清洗需多遍。

(5)清洗完成后将拆除的排风扇安装完毕,基本保持住厨房内无污染。

(6)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过滤棉。


二、清洗内容及次数

1.清洗起止日为: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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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条款

1.清洗时间:4天内完成双院区的清洗工作;

2.白天时间由甲方科室确认,夜间工作时间:17点至次日凌晨5点;

3.乙方针对清洗项目需在清洗前后进行拍照对比,所有清洗工作结束后,由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清洗排烟系统服务能完全满足甲方要求,并提供清洗报告单;

4.乙方如在清洗服务过程中造成设备的损坏,按价赔偿原厂产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施工人员需要达到安全操作,如施工人员在清洗过程中受伤,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说明

1.包含人工费、施工设备及清洗用剂、税金等费用;

2.付款方式:服务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3.具体金额按实际结算为准。


附件二:报名初审材料要求

(1)报名所需初审材料:投标供应商资质、个人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2)审核初审材料时若发现准投标人未按医院要求提供,不允许参加投标。

(3)审核通过的进行登记确认。


附件三:

1、报价单要求:

(1)报价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按医院要求准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予中标。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投标文件应全部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副本四份,均以A4纸打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文件的材料应按编制目录的顺序摆放:(1)投标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资质;(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在相关网站截图作为凭证)(如有);(7)近三年同类投标产品销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如有)。(8)服务承诺方案。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2.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

2.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该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超出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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